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

我們的香港(一)

之前的王嘉梅事件,和現在的四川地震,剛巧不巧也有著一些人在說著反話,惹了不少人討厭,在多個網誌比人批評著議論。 以下為王嘉梅同學事件的節錄:

王嘉梅生前與同學關係欠佳,死訊傳出後同學慨嘆校內有人聞訊發笑。一名自稱是嘉梅舊同學的少年,前晚分別在xanga和雅虎貼出網誌,以一篇800多字的負面文章,抨擊嘉梅生前種種,更聲稱是方便記者「交功課」及讓別人了解事件。

網誌指嘉梅在校內「壞事做盡」,但其所說例子只是「抄襲他人家課、上課睡覺」等等,又指她升班後成績轉差,懷疑她以往有否作弊,並以尖酸字句指嘉梅「惡人自有惡報」。該網誌文章隨即惹來同學不滿,更留言稱「唔該你講野小心點啊……唔該你注意你的用詞」,但該少年回應堅稱「用詞恰當」




  兩者都同是在人們同情心氾濫之際,說著這些狠毒說話,我也不認為他們兩者說的都很正確,很認同,但我卻感覺他們的意思和感覺,這些感覺正正是代表人們,這個社會思想上的陰暗面。

  死者王梅嘉 被人碎屍,每個人都為這慘劇賦抒同情心,因為事件的悲劇背景,死者的年青有為,不受師長歡愛,不受同學間的歡迎,種種的像是一副條件已提供,就是等著王嘉梅慘死的發生。

  但當我們忽略了她的死亡,她是人們眼中的不良少女,不喜歡讀書的壞學生,家長們會要求他們的兒子越離這些壞人,而她為了欠債而去做援交,那些事情更不會浮上面,無人知曉,比人知道了可能更遭鄙視。

  但又有什麼所謂?死亡令一個人獲得更多尊重,不論怎樣我們也得尊重她,何況是一個悲劇慘劇呢?


  而那位認為女死者「罪有應得」的學生,那些罪也只不過抄功課,上堂時睡覺等。但是他這樣說,其實也並無不錯,如果被碎屍者是一位平時蝦蝦霸霸,不務正業,以打架為樂,四處惹事生非,不好學業,滿口髒話,調戲良家婦女,這些是不是又真的是「罪有應得」呢? 這種想法,價值觀,對社會的貢獻度,像是標籤著一個的人生成就高低,來決定他應否生存。這位學生被很多批評,指責他的冷血,指責他的無知,指責他的自以為是,指責他的心思歹毒

  那麼..誰人來指責這個社會?

  什麼人叫有出息?會考10A,大學畢業,拿到一個碩士學位更佳,或是家財萬貫,當上醫生或是科學家,只需坐在有冷氣的地方工作,然後中午吃吃三文魚,下午去自助餐,或發明了一種技術對社會作出貢獻,為人民服務,能夠登上電視雜誌被人訪問,可以把自己的名字留芳萬世,這就是叫有出息!我的父母親戚朋友社會,昐望每一個孩子都成為這樣一個人。

  什麼人叫沒出息?中五沒有畢業,會考成績一分,之後工作不是跟車就清潔,幹著這些勞動工作天天日曬雨淋,干著這些沒前途的工作,日日發著夢,想要當上漫畫家的孩子,晚上跟一班狗友在公園通宵不回家終日胡混的年青人,那些衣衫不潔沒家可歸的流浪漢,那些天天為了幾張紙皮的駝背得要貼著地下走路的老婆婆,這些便是沒出息,我們的社會堅決要求孩子不要接近這些人,不要去學習這些人,因為大人都覺得他們對社會沒貢獻。

  當我們都以這種價值觀去看這個世界,那個學生的說話就可以理解了,為什麼要說他罪有應得,因為她是一個壞學生,不值你們的同情,你們不是都希望納稅去供養一些品學兼優的學生嗎?為什麼要拖予過多同情心?她不值這些同情啊.... 為什麼要怪那個學生?我你他都是如此評定著。功利主義嗎?或是成敗論英雄?如此活著,也如此死去,當悲劇來臨時,我們都裝出一幅悲天憫人的樣貌,因為我們被灌輸著「本應如此」的概念。

  

  當日在高登討論區,看到一則新聞,關於一位女學生趕時間便橫過馬路,比車撞死,並過了四五架車都沒人理會這個屍體,本來大家都報以無限的同情,說什麼「好慘啊,還是一女仔..」云云,本來我都內心惋惜,但是隨後張貼了一位死者的相片,原來她其貌不揚,是位肥妹,那麼隨後便有人開玩笑道「看完幅相,同情心即刻減半...」


  那的確如是啊,我們都如此想著,不要否認,什麼時候我們才可以真正真心的去同情他人的不幸,特別是死亡呢?可能都不存在著等同的同情心,但是我希望同情死亡,我們應是付出正確,同等,劃一的對死亡的同情。






  一位殺人狂,殺上成千上萬的人,當中的受害者有你的親戚朋友父母,而那位殺人犯被判處死刑,你會開香檳慶祝?或是會單獨的同情一個人的死亡,去忽視他們的可恨過去而去同情?


  喂?你懂我的意思吧?

0 意見: